星期四, 9月 20, 2007

簡訊

她說這是我在N前寫過給她的文字,但我都沒有什麼印像...

曾經擁有的,不要忘記
不能得到的,更要珍惜
屬於自己的,不要放棄
已經失去的,留做回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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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前有那麼會寫嗎?
哈哈,反過來,她說現在適合用在我身上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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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我回應她的短訊

偶爾回憶過去,未必是壞事,
看自己用什麼方式去對待,
不是眼前可以定奪的,
失去的,並不須要拿回的,
過去的,就放在自己心底深處....
晚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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