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同事看了我的部落格,很好奇的問我,為什麼在我的部落格一直放著她的照片,還問我是不是跟她“有路”?
我是喜歡她,對她的感覺很好,但喜歡跟愛是不同,可別誤會喔!
哈哈,我們真的是“有路”,但不是你們想的那種男女朋友關係。我們是“兄妺”關係,相信嗎?
沒錯,她就是我的妺妺。
她是小微,真名叫陳美娟(是不是會覺得很土?不好意思,哥哥出賣了妳,i’m so sorry),是在pub 當駐唱歌手,夢想是想當歌手。目前正在為夢想打拚,希望有朝一日,她會圓自己的夢。
她是開心果,每天都在笑的那一種,沒有看過她失落的模樣。她曾說,不要因為愛而失落,不要因為愛而傷心,只要真心的愛過,誰是誰非都無所謂,只要快樂的過著每一天,她已足夠了……
記得有一次,跟她一起拍照,她突然要我扮可愛的動作。手一定要比著win的手式,然後要在眼睛旁邊,還說要扮到像“美少女”的那一種類型。
還說,不要每一次都比著你們光明最喜歡比的手式(yeah的手式),偶爾也換手式。不然,會跟不上潮流,一家人的報紙要跟著時代的步伐走。
嘻嘻,說得也是有道理,所以我們下一次會換手式了,不要再只是yeah,而是要win。
刊登於《光明日報》4/06/2006 6688生活誌
3 則留言:
不知道对方认你是哥哥吗?
那我就不懂了.....嘻嘻
Helloooooooo world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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